跨境电商B2B,9610,9710,9810于2021年7月1日全国海关开放试点
海关部署于2021年06月28日发布《海关总署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开放9610,9710,9810试点,在现有的基础上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的监管试点。 9710(跨境电商B2B模式),9810(海外仓模式)海关的监管方式将在全国推广,为全国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带来正式的便利,从2020年的7月的10个关区(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