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3年7月31日 – 中国出口管制新规:保护国家安全!无人机出口限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家日前发布了新的出口管制法规,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将受到限制。这一决定经过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旨在加强对敏感技术的保护。

中国出口管制新规:保护国家安全!无人机出口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物品未经许可将禁止出口:

1、最大持续功率超过16千瓦(kW)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航空发动机。

2、满足一定技术指标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载荷,包括红外成像设备、合成孔径雷达和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

3、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具有无线电视距传输距离大于50千米(km)和一站控多机能力大于10架的特性。

4、民用反无人机系统,包括干扰范围大于5千米(km)的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和输出功率大于1.5千瓦(kW)的高功率激光器。

这些新规将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报请国务院批准。为了符合出口要求,出口经营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详细的出口合同、物项技术说明或检测报告、最终用户和用途证明,以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明。

该决定意在防范敏感技术外泄,确保国家信息安全。任何未经许可的出口、超出许可范围的出口或其他违法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举不仅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必要措施,也是为全球无人驾驶技术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通过合理管控,将有助于促进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无人驾驶技术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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